各乡镇人民政府,各园区管委会,县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禁止传销条例》,维护我县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。根据连云港市政府打击传销办公室《2015年连云港市打击传销工作要点》(连政打传办〔2015〕1号)和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《关于开展2015年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的通知》(连工商公〔2015〕35号)精神,经县政府研究,决定成立灌南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。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刘 峰 县政府副县长
副组长:汪富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
孙善龙 县政法委副书记、综治办公室主任
梁中平 县公安局副政委
成 员:陈开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
封 勇 县综治办副主任
徐海洋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
许曙庆 县民政局副局长
孙 伯 县交运局党委委员、运管所所长
谢德金 县行政执法局副局长
卜 海 新安镇人大主席
王洪洲 堆沟港镇副镇长
侍以军 田楼镇党委副书记
袁大勇 三口镇党委副书记
王海燕 百禄镇党委副书记
鹿存梅 新集镇党委副书记
陈 涛 李集乡人大主席
刘荣方 孟兴庄镇党委副书记
石金华 汤沟镇人大主席
嵇 春 张店镇党委副书记
王永俊 北陈集镇党委副书记
王 建 连云港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
孙小慧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
嵇明来 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
杨中民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
郭 禹 电信灌南分公司副总经理
张 亮 移动灌南分公司副总经理
郑立鹏 联通灌南分公司副总经理
陈建群 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,汪富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特此通知。
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5年5月7日